天津租房条例新规定(附征求意见稿下载入口)
9月7日,住建部发布通知,就《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8日。包括总则、租赁与出租、租赁企业、经纪活动、配套措施、服务与监管、法律责任、附则等8章,共66条。
主要内容
①在房屋租赁合同期限内,出租人或承租人不得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不得单方提高或降低租金,但法律和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②未经承租人同意,出租人不得擅自进入租赁房屋。
③合同期满或解除时,承租人应及时腾空租赁房屋,,出租人不得以暴力、威胁或其他非法手段强迫承租人腾空。
→查看原文: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