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零时起上海调整离沪来沪返沪人员管控措施
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消息: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方案(第9版)》有关要求,自2022年7月1日零时起,对离开上海和返回上海的人员控制措施调整如下:
1。对我市高危区域采取“留在家中,提供上门服务”等措施。
对来沪和返沪7天内有高危地区居住史的人员,抵达上海后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并以相应频率进行新冠肺炎核酸检测。
二。对我市中等风险区域采取“人不离区,错峰取物”等管控措施。
对来沪和返沪7天内有中等风险地区居住史的人员,抵达上海后,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并进行相应频率的新冠肺炎核酸检测。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三。在我市低风险区[即辖区内中高风险区的街道(镇)]离开上海的人员,必须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对7天内曾在低风险区[即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居住过的人员,应在抵达上海后3天内完成两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
四。来沪及7天内有高中及低危区居住史的回沪人员,应尽快向其驻地村委会及所在单位(或宾馆)报到,且不得超过抵沪后12小时。
五、进入有明确防疫要求的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人员,必须持有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注:本文信息发布于2022年7月1日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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