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青白江区外迁子女入学政策
一、申请人
来青白江区生活工作的人员的外来务工子女(非青白江户籍)。
二。应用条件
符合以下两个申请条件之一,即可享受统筹安排入学。一个是积分申请,一个是你没有申请积分(也就是你准备好了所有的资料)。(注:申请人是孩子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所有信息只能由一个人提供)。
积分申请
积分只适用于有居住证和有市外居住证的人员。自申请当年5月1日起12个月内,申请人得分达到15分及以上(其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稳定职业指数”得分不低于10分;“居住指导指标”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在我区连续居住,得分不低于5分),但未入户的居住证持有人,其随迁子女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申请人应在青白江区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的积分窗口申报积分,具体材料咨询积分窗口。
未申请积分
未办理居住证积分的四川省居住证持有人和户籍在市外就业的人员,其随迁子女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时,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01.申请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在我区办理的四川省居住证(市外户口只需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02.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我区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税证明);
03.自申请年度5月1日起已满12个月,在我区连续居住满1年(如申请人的房屋租赁登记证明、房产证、房屋信息查询等。);
04.自申请当年5月1日起已满12个月,在本市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满1年,且在申请入学当月处于连续缴纳状态。
符合上述条件者,由区教育局安排入学。
三。办理时间、地点和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入学
4月20日至5月20日,家长可关注微信微信官方账号“成都教育发布”,点击菜单栏“查询服务”中的“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进入“成都市随迁子女教育服务管理平台”注册登录,然后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资料,按要求提交入学申请。
上传的材料包括:(不需要上传的材料由审核人在线审核)
01.申请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及其同一户籍子女的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如《医学出生证明》、结婚证等。),而且离婚要上传离婚协议书。
03.被聘用的劳动者需提交与我区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经营需提供相关的纳税或免税证明。(仅上传“未申请积分”)
04.承租人住房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不满一年的,需提交配套的一年租房协议。(仅上传“未申请积分”)
05.原学校签署的学籍证明。(小学一年级报考时不提供此信息)
第二步:数据审查
5月的工作日,镇(街道)办通过“成都市子女学校服务管理平台”对申请人上传的信息和联网信息进行网上审核。审核结束后,将通过“成都市幼儿学校服务管理平台”发布审核结果通知。
①对审核不合格者,通知报考人员当场补交相关资料。
②对审核通过的,向申请人发放《成都市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二维码)。
注:我区小学毕业生须于5月31日前将《成都市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复印件交回原学校。
第三步:入学安排
7月的第三个工作日,通过“成都上学服务管理平台”告知申请人子女上学的安排。
第四步:签到登记
8月底,符合条件的学生按照所在学校安排的时间到学校报名。
四。其他
(1)随迁子女的入学申请每年受理一次。
(二)已享受统一政策安排就学的子女,年幼时必须按上述规定重新提出申请;已享受统一政策入学的子女,不得在同一地区、同一时期申请转学。
(3)如果我区公共教育资源紧缺,可以统筹安排就读区政府委托的民办中小学。
(四)在招生安排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证明等材料进行弄虚作假的,以及对随迁子女成绩谎报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招生资格。
五、政策“三不变”和“三变”
三不变
1.适用对象保持不变。外地来青白江区就业居住的子女;
2.应用程序类型保持不变。继续保持双轨并行,已经办理居住证积分的,按照积分制办理入学;未办理居住证积分的,按照申请要求提交全部资料。
3.申请条件保持不变。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随迁子女入学的基本条件是“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和就业”。
三变
1.申请方法的改变。将离线申请处理调整为在线申请处理。
2.积分分数改变。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的通知》(成办发〔2020〕80号)规定,“居住指导指标”由原来的1分调整为5分,申请居住证积分的子女就学条件改为“申请人得分在15分以上”:其中“稳定职业指标”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10分,“居住指导指标”有
3.申请时间变更。为方便家长随迁子女上学,及时完善相关手续,从2021年起,通过网络平台随迁子女上学申请时间提前至每年4月20日至5月20日,申请要求不变;现场审核办理时间不变,仍然是5月份的工作日。
温馨提示
01.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我区申请接受义务教育。申请人可通过网络、微博、微信公证号、电话等方式关注和了解城市相关政策法规。
(1)登录青白江区教育局官网查询下载相关政策;
地址:http://www.qbj.gov.cn/qbjq/c121969/qjyj_index.shtml
(2)关注青白江区教育局官方微博、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咨询:
百江教育发布官方微信
清江教育官方微博
2.无法网上办理的,申请人可携带相关资料,在居住地镇(街道)办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办理。
青白江区教育局电话
028-68936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