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生活垃圾分类怎么分?
根据国家相关标准,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生活垃圾分为餐厨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本市生活垃圾分为以下四类:
一、餐厨垃圾
指含有有机物的易腐生活垃圾,包括居民家庭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家庭餐厨垃圾,相关企事业单位在食品加工、餐饮服务、单位用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餐厨垃圾,以及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菜市场等产生的其他餐厨垃圾;
二。可回收
指适合回收利用的生活垃圾,包括纸张、塑料、金属、玻璃、织物等。
三。有害废物
指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生活垃圾,包括废灯具、废电池、废药品、废温度计、废农药消毒剂、废油漆及其包装材料等。
四。其他垃圾
指除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以外的生活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