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范围和招聘人数
各县(区、市、实验区,简称县、区,下同)招考信息见附件1。
二。招聘目标和条件
(1)招聘对象:以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为主,也可招聘少量普通高等学校的研究生和师范类大学生。
(2)招聘条件。
1.基本识字条件。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或工作或失业期间表现良好,无犯罪记录等违法记录和不良就业记录可能不被录用,志愿为乡村教育工作。
2.资格和岗位条件。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受疫情影响,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可在有效期内凭《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或NTCE成绩(注“受疫情影响”为“是”)报考。此类人员应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到期未取得者,按规定予以辞退)。
3.地位和年龄条件。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未就业或与原用人单位已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符合招聘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各类基层服务期未满(2022年8月31日前服务期已满的基层工人除外)或服务期内一次考核不合格者,不能报考。
4.身体和精神状况。符合陕西省教育厅和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教师资格体检的要求,能够适应岗位设置地区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5.优先条件。总成绩按优先顺序并列:笔试成绩高者,学术知识高者,本地生,研究生,师范类本科生。
三。服务条款和范围
特岗教师服务期为3年。服务期内全部安排到乡级以下农村学校任教,可根据当地教育需求在县域内农村学校流动。
四。特殊岗位计划的组织领导
上成立农村特岗计划实施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名单见附件2),负责组织、领导、协调和监督全省特岗计划的实施。省委办公厅负责对各县区特岗计划编制使用和特岗教师3年服务期满后的招聘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省教育厅负责指导地方政策宣传、公开招聘、岗前培训、签订合同和跟踪管理服务,协助人事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组织等部门做好教师服务期满后的岗位服务工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督促指导各市县落实国家有关促进毕业生就业文件规定的特岗教师优惠政策,服务期满办理聘用手续;省财政厅负责按照国家规定的补贴标准落实特岗教师工资补贴,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督促市县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特岗教师工资等福利待遇落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医保局要指导各市协调落实特岗教师服务期间的“五险一金”等社会保障。
各市要成立相应的机构,由分管教育的市委市政府领导任组长、副组长,教育、编制、人力资源、财政、医保、纪检监察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在市教育部门设立特岗规划办公室,负责牵头制定本地特岗规划岗位设置标准和公开招聘办法,报省特岗办批准后颁布实施;按照省要求组织招聘和岗前培训,落实教学岗位、特岗教师编制和待遇;加强特岗教师的服务管理和交流。各市教育局(市邮政局)联系方式见附件3。
各县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高校要成立特岗计划实施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由分管就业的校级领导担任组长,直接参与和指导这项工作;就业部负责政策宣传、学生推荐和派遣。
五、招聘形式和程序
(1)发布需求。6月20日前,各市报送2022年招聘计划、岗位设置标准(附件4)和各县特岗教师公开招聘办法。6月24日起,招聘信息将在http://jyt.shaanxi.gov.cn/.等陕西省教育厅网站上发布
(2)网上报名。我省采用“陕西特岗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m.xa.bendibao.com/news/tgjs.sneducloud.com,以下简称“陕西特岗系统”)进行注册、招聘、聘用、管理和信息动态更新。考生应通过系统进行报名。原则上每位考生只能申报一个特岗教师岗位。具体时间为6月30日9:00-7月4日18:00。
(3)资格初审。6月30日9:00至7月6日18:00(含7月6日9: 00-18: 00),各市县负责高校毕业生和社工申请志愿的统筹和网络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人员的职位不可更改。高校要积极做好毕业生的推荐、选拔和资格审查工作,协助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教师资格考试和学生认定工作。
(4)笔试。包括笔试理论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个科目。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各市承担考试及相关工作。对道德与法治、科学、劳动、心理健康、信息技术、英语、体声美、特殊教育、偏远山区县等薄弱学科的教师,各市可综合考虑,根据紧缺程度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出最低分数线。对于特别偏远艰苦地区或者教师流失严重的地区,可以向当地学生倾斜。省内打印准考证时间为7月11日9:00起,统一笔试时间为7月16日(周六)。
(五)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市各特岗办牵头制定资格复审和面试规则,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未达到最低分数线或单科零分者除外);不足3次的职位,凡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笔试和面试按照6:4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教育理论知识+学科专业知识)÷2]×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按公式一次性计算产生,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四舍五入,并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面试结束后,按规定组织体检和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不少于5天,确保8月15日前全部完成。为100%完成2022年特岗招聘工作,各地不得因岗位报名不足而削减或取消岗位,应结合实际进行部署。岗位调整原则上由县教育局牵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调;因各种因素无法完成的岗位,交由市特邮办在各县之间统筹调配,确保不漏岗。
(六)补充和签订合同。2022名特岗教师应于8月23日前到特岗县报到。未请假及办理其他相关手续一周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各地应在与考生签订的诚信承诺书中明确标注)。各县可根据情况确定补录,第一次补录应在8月30日前完成;根据职位设置,可要求考生根据考试成绩依次填报志愿,不足的职位可进行调剂,确保招聘计划如期完成。对于第一次补充报名未完成的县区,为保证招聘完成率,可按规定组织第二次招聘。边远地区和急需紧缺专业岗位教师的招聘,可通过面试、直接考察等方式公开招聘。第二次补录要在9月10日前完成(这批特岗教师到岗时间不晚于9月15日)。9月25日前,各县区政府根据市级公开招聘特岗教师拟招聘人员名单(附件5),与特岗教师签订《特岗教师聘用合同》(简称合同)一式四份,样本见附件6);10月10日前,各市要在合同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连同从业人员名单、特岗计划汇总表一式四份报送省特岗办(省教育厅)。
(7)集中培训。各县区特岗办负责特岗教师上岗前的师德教育和教学培训,特别是非师范毕业生。培训安排不少于10天(具体地方自行安排,但必须在10月15日前完成)。
(八)教学岗位。特级教师按照县里规定的时间上岗授课。
六。服务周期管理
在3年的聘任(服务)期内,由县教育局(特岗办)代表县政府统一管理学校,教授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服务期内计算工龄和教龄。参照《陕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陕发〔2006〕20号)和《关于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陕组〔2010〕87号)精神,县特岗所每学期对特岗教师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结果存档,作为服务终了办理特岗服务证的主要依据),市特岗所每年进行一次。
对违反服务协议和学校规章制度的特岗教师,要依法依规及时处理。在申请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者进入面试环节后,无正当理由放弃岗位资格的;或者未按规定到学校教育教学报到的;或者不遵守合同约定,给学校教育教学造成严重影响,情况恶劣的;或者单方面违反合同,在服务期满前自行离职。一经查实,将取消特岗教师身份,并由省教育、人力资源部门纳入报考人员诚信档案。
严禁将特岗教师借调或安排到其他单位或非教育教学岗位。
七。服务到期后的问题
(1)留任。根据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岗计划的通知》(教师〔2009〕1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厅〔2017〕11号),对服务期满、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由教育主管部门进行考核。报经市事业单位综合人事管理部门批准后,直接办理聘用手续,确保所有在编在岗、留任和按规定在编在岗的特岗教师在当地继续任职至少3年。各地要支持在职后参与晋升学历学位的人员。
(2)选择自己的工作。不想在服务期结束时留下的特殊岗位教师将自行选择工作。我找到工作后,如果户口档案关系已经转移到我县,我就办理改派手续;未调入本县的,办理派遣手续。
联系人:殷飞、韩润社(省教育厅教师办公室)
电话:029-88668929(传真)
电子邮件:sxtgjs@126.com
附件:
1.2022年陕西省实施特岗计划县区市招聘信息表
2.陕西省2022年实施农村学校教师特岗计划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3.2022年陕西省农村学校教师特岗计划实施情况。各市教育局(专门邮局)联系方式。
4、2022年中央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岗位设置标准计划表(样表)
5.陕西省2022年农村特岗计划拟聘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样表)
6.2022年陕西农村学校特岗教师聘用合同(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