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货车限行规定2020

闻名的近义词2022-08-23  5

2022郑州货车限行规定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降低物流成本、促进物流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深化简政放权改革,加强监管,改善公安交通管理服务,减少机动车排放和污染,加强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结合本市道路和交通流量具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郑州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市公安局、郑州市交通运输局、郑州市城市管理局、郑州市城乡建设局联合发布《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办法》。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限制和禁止交通的措施

(一)各类货车(运输危险货物、渣土、混凝土、建筑材料、装饰建材、散装水泥、砂石的货车除外,悬挂新能源专用号牌的纯电动小型货车,悬挂新能源专用号牌的纯电动轻型货车,轻型多用途车辆、小型货车、微型封闭货车、轻型非载货特种作业车)、挂车、牵引车。

1.限行路段:北四环以南(大河路,不含此路)、东四环以西(含此路)、南四环以北(含此路)、西四环以东(含此路)(此区域不允许连霍高速)。

2.时间限制:每天6:00-22:00

(二)符合国三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客、货),未安装污染控制装置或者污染控制装置不符合要求达不到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客、货),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和运输危险货物、渣土、混凝土、建筑材料、装饰建材、散装水泥土、砂石的货车

1.限行路段:北四环以南(大河路,不含此路)、东四环以西(含此路)、南四环以北(含此路)、西四环以东(含此路)(区域内禁止连霍高速)。

2.时间限制:一天24小时。

(三)新能源专用号牌纯电动微型面包车、新能源专用号牌纯电动轻型面包车、轻型多用途面包车、微型面包车、微型封闭式面包车、轻型非载货特种作业车

1.限行路段:北三环以南、东三环以西、南三环以北、西三环以东(以上道路均含此路)。

2.时间限制:每日早晚高峰时段。

1)早高峰时段是每天7点到9点。

2)晚高峰时段是:

每年5月1日至9月30日,晚高峰时段为:17:30-19:30。

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晚高峰为17时至19时。

(四)大型客车、各类货车(纯电动小型货车、轻型多用途车辆、小型货车、小型货车、新能源专用号牌轻型非载货特种作业车除外)以及挂车、牵引车和特种作业车

1.限行路段:北四环以南(大河路)、东四环以西、南四环以北、西四环以东区域内的所有高架道路、桥梁(以上道路均含此路)。

2.时间限制:一天24小时。

二。不同车型(排放标准、用途、燃料、号牌)货车禁行时间和范围的相关规定详解

(1)国三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和未安装污染控制装置或污染控制装置不符合要求无法达到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

①禁入时间:24小时禁止进入以下禁入区域。

②禁行区域:北四环以南(大河路,不含此路)、东四环以西(含此路)、南四环以北(含此路)、西四环以东(含此路)(此区域不允许连霍高速)。

(2)专用新能源号牌的纯电动微型面包车(车牌颜色为渐变色绿色,从左至右第二个字母为“D”的面包车)

①禁行时间:早晚高峰时段禁止驶入以下禁行区域。每天早高峰时间是7点到9点。每年5月1日-9月30日春夏期间,晚高峰时间为:每天17:30-19:30;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秋冬季期间,晚高峰时间为17时至19时。包括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

②禁行区域:北三环以南、东三环以西、南三环以北、西三环以东(以上道路均含此路)。

③尾号限制:不受尾号限制。

(三)新能源专用号牌的纯电动轻型货车(车牌颜色为渐变色绿色、左至右第二个字母为“D”的货车)

①禁行时间:早晚高峰时段禁止驶入以下禁行区域和道路。每天早高峰时间是7点到9点。每年5月1日-9月30日春夏期间,晚高峰时间为:每天17:30-19:30;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秋冬季期间,晚高峰时间为17时至19时。包括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

②禁行区域:北三环以南、东三环以西、南三环以北、西三环以东(以上道路均含此路)。

③禁行道路:北四环以南、东四环以西、南四环以北、西四环以东区域的所有高架道路、桥梁(含立交桥二、三层)(以上道路均含此路)。

④尾号限制:不受尾号限制。

(四)轻型多用途卡车、小型货车、小型货车和轻型非货运特种作业车辆

①禁行时间:早晚高峰时段禁止驶入以下禁行区域。每天早高峰时间是7点到9点。每年5月1日-9月30日春夏期间,晚高峰时间为:每天17:30-19:30;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秋冬季期间,晚高峰时间为17时至19时。包括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

②禁行区域:北三环以南、东三环以西、南三环以北、西三环以东(以上道路均含此路)。

③尾号限行:每个工作日7: 00至21: 00,三环路以内(不含此路)尾号限行(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机动车限行措施的通告》(郑〔2017〕42号)中未实行尾号限行的车辆除外)。

(五)国家排放标准为四项及以上的各类货车(运输危险货物、渣土、混凝土、建筑材料、装饰建材、散装水泥、砂石的货车除外,悬挂新能源专用号牌的纯电动小型货车,悬挂新能源专用号牌的纯电动轻型货车,轻型多功能车、微型货车、小型货车、轻型非载货特种作业车),挂车、牵引车、牵引车。

①禁行时间:每天6:00-22:00禁止驶入以下禁行区域和道路。

②禁行区域:北四环以南(大河路,不含此路)、东四环以西(含此路)、南四环以北(含此路)、西四环以东(含此路)(此区域不允许连霍高速)。

③禁行道路:北四环以南、东四环以西、南四环以北、西四环以东区域的所有高架道路、桥梁(含立交桥二、三层)(以上道路均含此路)。

④尾号限行:每个工作日7: 00至21: 00,三环路以内(不含此路)尾号限行(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机动车限行措施的通告》(郑〔2017〕42号)中未实行尾号限行的车辆除外)。

(六)运输危险货物、渣土、混凝土、建筑材料、装饰性建筑材料、散装水泥、沙子和砾石的卡车

①禁入时间:24小时禁止进入以下禁入区域和道路。

②禁行区域:北四环以南(大河路,不含此路)、东四环以西(含此路)、南四环以北(含此路)、西四环以东(含此路)(此区域不允许连霍高速)。

③禁行道路:北四环以南、东四环以西、南四环以北、西四环以东区域的所有高架道路、桥梁(含立交桥二、三层)(以上道路均含此路)。

④尾号限行:每个工作日7: 00至21: 00,三环路以内(不含此路)尾号限行(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机动车限行措施的通告》(郑〔2017〕42号)中未实行尾号限行的车辆除外)。

gt; gt gt gt温馨提示

1。下列车辆不受限制

(1)军车、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等。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清障车专用车辆。

2。真正需要进入市场的车辆

(一)确需在禁行区域和时间通行的车辆(柴油车需达到国ⅳ及以上排放标准),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取得通行证件,按指定时间、路线行驶。

(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实际情况,对北四环(大河路)以南、东四环以西、南四环以北、西四环以东区域的早晚交通高峰时段进行调整。

(3)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禁止国ⅳ柴油货车驶入北四环以南(大河路,不含此路)、东四环以西(含此路)、南四环以北(含此路)、西四环以东(含此路)(连霍高速不得驶入该区域)。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的其他控制措施,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应急控制文件为准。

3。车辆的绕行路线

凡不符合进场条件的车辆,请提前绕行京港澳高速、南环高速、西环高速、连霍高速、北四环(大河路)。

4。实施时间

本通知自2021年12月1日起执行。2018年11月21日实施的《关于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办法的通知》(郑〔2018〕198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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