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的公务员报考要求

a9x2022-08-23  15

2022年杭州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注意事项

杭州市2022年各级事业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注意事项

(一)助理法官、检察官的考核按照《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招聘人民法院助理法官、检察官的实施意见》(浙组发〔2016〕33号)执行。

(二)自2021年11月10日起,户籍仍在迁移的,不得报考有户籍限制的职位。请在注册时确认您的结算状态并如实填写。

(3)报名者必须先报名,完成报名后再报名。申请人必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登记。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

(4)报考人员在初审和复审过程中提交的所有报名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取得报考资格,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五)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城市低保对象,于2021年11月18日17: 00前,将本人身份证和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或低保证明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提交至浙江省人事考试院(电话:0571-88396765,传真:0571-88396652,电子邮箱:zjks01@126.com)。

(6)缴费确认人数少于招聘计划人数3倍的职位,视情况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此类计划在浙江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公布。如招聘岗位取消,考生可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改报其他岗位。考生因自身原因不能正常联系或接到通知后逾期不改报的,视为放弃改报权利,退还考试费。残疾人和部分特殊岗位招聘岗位可根据情况适当减少,少数民族招聘岗位不受招聘比例限制。

(七)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体能测评三项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不合格。测评中,纵跳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1000米(800米)测试仅1次。

(八)考试违纪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公务员录用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21〕12号)执行。

(九)报考者对浙江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公布、公示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机关举报。

(10)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关于将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诚信系统的通知》,公务员录用考试涉及下列行为:故意损毁试卷、答题卡、答题卡,或者将其带出考场的;抄袭,协助抄袭;用假证参加考试;禁止使用自有通信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串通或有组织作弊;由他人代考或冒名顶替考试的,将在浙江信用网公布。

(11)招考公告规定的体能测评、军事体能测评、体检、查处违纪违规等政策文件,可在浙江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招考政策”栏目查询。具体招聘人数、具体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电话等。各招录机关,详见2022年浙江省各级事业单位公务员招录计划一览表。当应聘者对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有疑问时,如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验等。,并且需要咨询,他可以直接联系招聘机构,咨询电话可以在招聘计划列表中找到。政策电话可以在浙江公务员考试录用网上查到。

(十二)资格审查由招聘机构负责。报名期间,招录机关将根据资格条件对申请进行集中审查,确认申请人是否具备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聘用的全过程。如果在每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可以取消其资格或录用资格。

(十三)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我们将按照新冠肺炎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对相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申请人理解、支持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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