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国三汽油车限行规定
石家庄国三货车条例
1。全天禁止国ⅲ排放标准运行的柴油货车进入石家庄主城区,即三环路及古城路(含)以内的封闭区域道路(已安装污染防治装置且在保修期内稳定达标排放的除外)。
二、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违反规定进入禁行区域的,由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注:本规定自2020年10月22日起施行。
对小型货车、轻型卡车和特殊工程车辆的限制
1.每天7时至9时、17时至19时,禁止微型货车、轻型货车、专用货车(含环卫保洁、园林施工、道路设施养护车辆和悬挂市外号牌的货车)通行二环路以内道路(含二环路主路、辅路、高架桥)。军车、警车、消防车、急救车、装甲车等执行任务的货车除外。
2.每天7:00-11:00、15:00-19:00期间,禁止微型、轻型货车通行中山路(西二环至东二环)、裕华路(东二环至园东街)、中华街(南二环至北二环)、平安街(淮安路至和平路)、建设街(。
3.每天7时至19时,淮安路(时代街至东二环)主干道禁止小型货车、轻型货车通行。
其他条款
中重型货车在三环路、古城西路、友谊北街(北至学府路)、学府路(北至学府路)、古城东路(含)范围内行驶时限速40公里/小时。在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上,限速30公里/小时。
国ⅰ和国ⅱ排放标准的车辆限行规定
禁止国ⅰ、国ⅱ排放标准的车辆在工作日(法定节假日和周六、日除外)在市区三环路以内道路(含三环路、古城路)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