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关于切实做好成都市普通高中学生工作的通知》
相关文件:关于切实做好成都市普通高中学生工作的通知
成都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成都市教育局联合发布《关于切实做好成都市普通高中学生达标工作的通知》,备受家长和考生关注。以下从五个方面进行解读。
I .知道索引类型
1.市直学校面向“5+2”区域统招生计划的50%作为指标向学生计划倾斜(以下简称指标),包括艺术体育指标、高层次人才子女指标、市级统招指标。市级指标由市教育局分配到各区。
2.中心城区每个区为省级示范普通高中,取本招生区招生计划的50%作为区域指标,在学校所在行政区域内平均分配。其余招生地区参照中心城市办法执行。
3.市级示范普通高中和普通高中可根据自身条件在校内招收指标生。校内指标生占学校统招计划,但在本招生区域内不能突破学校统招计划的30%。
4.民办高中学生可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申请,中心城区可由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汇总签字,报成都市教育局审批后,方可入学;其余招生地区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招生。
二、基本条件应该是
要成为指标,学生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户籍在招生地区。
(2)在校实际就读满3年的应届毕业生;符合政策的,转学者必须在该校就读满2年。
(3)初中招生须符合当年成都市教育局义务教育招生政策。
(4)学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综合素质评价记录。
三。还记得时间节点
根据规定,各区(市)、县及所有学校(含公办和民办学校)选调生开始时间不得早于2022年5月4日,不得提前或违规确定名额。不得以招生指标为名提前改变初中学生学籍,不得违规组织选拔考试。请家长和考生耐心等待,不要轻信承诺。
四。个人申报需谨慎
市中心公办和民办学校的各类指标由学生网上申报,初中和教育行政部门网上审核。其中,网上报名在“成渝招聘考试”(网址:online.cdzk.com或online.cdzk.com)的“中心城市学生报名及查询”中进行。符合条件的学生按要求在网上填报指标到学校(高中)志愿。学校和学生(法定监护人)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协议,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违约方承担。一所高中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是无效的。
五、应完成综合素质评价
为深入贯彻落实“双减负”要求,切实减轻学生学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积极改进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基础、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高中招生模式”的要求,各区(市)、县、初中在开展指标推荐工作时,必须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重点。
学生未按要求完成综合素质评价现实记录,以致不能提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证明材料,不得作为指标向学生推荐。※.
在为学生制定推荐方案时,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表现优异,具有市级以上“新时代好少年”获奖记录者优先,严重违反中学生行为规范、学校规章制度以及考试作弊、校园欺凌行为者不推荐。
考虑学生初中三年的学习成绩,避免单纯以诊断测试成绩作为推荐的唯一标准。
学生在体育课和体育课间的表现将作为推荐依据,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体育锻炼的,不予推荐。
以学生在美育方面的表现作为推荐依据,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美育课及其他每个学生都需要参加的美育活动者,不予推荐。
学生的劳动意识、劳动习惯、劳动能力等。将作为推荐依据。获得市级以上“劳动奖章”、“劳动能手”等奖项者优先推荐,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劳动教养者不予推荐。
解读:成都教育考试院86691372;市教育局综合教育处618816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