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外发生新冠肺炎本土疫情地区来(返)粤人员健康管理工作指引
新冠肺炎境外发生疫情地区来(回)粤人员健康管理指南:
近7天对曾在广东高风险地区生活并返回广东的人员进行7天集中隔离观察,在集中隔离的第1、2、3、5、7天进行核酸检测。
近7天内曾在中等风险地区生活过的人员和来粤及返粤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第1、4、7天进行核酸检测。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对于最近7天内居住在低风险地区的人员,应在3天内完成两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
对已发现本地病例但尚未划定危险区域居住史的,经省级评估后确定其健康管理措施。
对省外通报的密切接触者,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3天居家健康监测,在集中隔离第1、2、3、5、7天和居家健康监测第3天进行核酸检测。第二名密切接触者采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隔离第1、4、7天进行核酸检测。
健康管理期限从离开风险区域之日起算。区域风险等级调整时,负责人员的健康管理措施应当在当日调整。省内高、中、低风险区域的流动人员跨市溢出的,参照本指南中相应的健康管理措施执行。
各地接到通知后,要立即按要求调整相关防控措施,规范相关人员健康管理,不得“层层加码”,确保各项措施科学准确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