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综合所得具体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个人取得综合所得需要进行年度汇算清缴的,应当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进行年度汇算清缴。
2.综合所得适用税率为超额累进税率3%至45%。
3.对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为每一纳税年度减除费用六万元和专项附加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