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14日起石家庄电动自行车开展集中登记上牌
为加强和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维护良好的城市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决定对居民自用非营运电动自行车进行集中登记上牌。
正常管理
(一)2022年4月1日起,集中登记上牌行动结束后,居民自用非营运电动自行车登记需要到公安交管部门设置的登记上牌点免费办理。
(二)2022年5月1日起,停止发放非标准两轮电动车过渡期临时号牌。同时,公安交管部门将对未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和不戴头盔的人员进行道路检查。
(三)自2022年5月1日起,新购买的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新国标的居民自用非营运电动自行车,可继续登记上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