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

扁铁2022-08-22  20

专项附加扣除赡养老人 专项附加扣除赡养老人标准

1.《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纳税人赡养一个或者多个被赡养人的扶养费,按照下列标准定额统一扣除: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人分摊的金额不得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平分,也可以由被抚养人约定,也可以由被抚养人指定。或者约定分配的,应当签订书面分配协议,约定分配优先于约定分配。具体分摊方式和金额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改变。

2.《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本办法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周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死亡的年满60周岁的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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