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专项附加扣除,具体怎么实施


专项扣除怎么申请 如何申报专项附加扣除

1.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要求子女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在扣除年度内,子女年满3周岁且处于学前阶段;扣除当年所有孩子都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子女教育的扣除主体是其法定监护人,包括亲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以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监护人的,比照执行。子女教育费用扣除标准为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家长可以选择其中一方扣除100%的扣除标准,即一人每月1000元扣除,也可以双方选择扣除50%的扣除标准,即一人每月500元扣除。只有这两种分配方式。

2.继续教育专项扣除需要满足的条件:在扣除后的年度内获得我国继续教育学历(学位)或在扣除后的年度内取得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相关证书。

3.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需要满足条件:扣除年度内,1名赡养人年满60周岁(含)以上(赡养人包括父母和子女均已死亡的祖父母)。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属于被抚养人约定分摊或者被抚养人指定分摊的,必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

4、住房租金抵扣和住房贷款利息抵扣只能选择一项,不能同时享受。

5.住房租赁费用专项扣除需要满足条件:本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城市无自有住房,住房贷款年度利息支出未扣除;本人配偶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配偶在扣除年度未享受过住房租赁费用扣除。

6.房租扣除标准:直辖市、省会(首府)、计划单列市和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除第1项所列城市外,市辖区户籍人口100万以上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户籍人口100万以下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7.住房贷款利息专项扣除需要满足条件:本人或配偶在中国境内购买的住房;属于首套住房贷款,扣款当年还;住房租金支出和住房贷款利息支出不同时扣除。住房利息扣除标准按照贷款利息实际发生当年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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