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旅客异地限带国产烟10支(2000支),国外烟5支(1000支),两者合计不得超过10支。
2.《烟草专卖法》第二十三条异地邮寄或者携带烟叶、烟草制品的,不得超过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限量。
3.第二十四条个人携带烟草制品入境,不得超过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