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关于调整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2022年7月1日发布):
为最大限度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持科学精准防控,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方案(第九版)》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学准确的人事管理
1.移民在第一入境点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护”。第一入境点在南昌市外,未按要求完成控制的,按照填装补装原则完成控制,自离开第一入境点之日起至少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2.密切接触者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实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7天”。对于集中隔离点、定点医院、收容医院的患儿,家长可通过签署知情同意书的方式陪同。
3.对近7日内有高危区域居住史回昌的人员,自离开危险区域之日起,按照留有补无原则实施“7日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4.对过去7天内曾在中度风险区居住的人员,自离开风险区之日起,按照填堵原则,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5.近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低风险区居住史回昌者,需在离境之日起48小时内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常后3天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
6.回昌人员应提前一天到所住社区(村)和单位报到,登录“长通码”微信小程序,点击“在昌报到”进行举报,或电话到所住社区(村)和单位进行举报。到达常后,他们可以按照“愿尽一切可能”的原则,在24小时内主动接受核酸检测。
二。分级和分类。标准化核酸检测
7.倡导公众“愿意做所有的检测”,每7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从事危险职业的人除外),鼓励每个家庭至少有一名家庭成员每周接受一次核酸检测。各类便民检测点要免费提供便民采样检测服务,不限制群众采样频率,使其愿意尽力而为。
8.与入境人员、货物和环境直接接触的人员(如旅客、跨境车辆的清洁和维修人员、口岸进口货物的搬运工、与入境人员和货物直接接触的海关和出入境管理部门一线人员等。)、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和综合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医务人员等。每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9.对工作环境密集、接触频繁、流动性强的员工(如快递、外卖、酒店服务、装修装车服务、交通服务、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工作人员等)每周进行两次核酸检测。)、口岸管理服务人员和除发热门诊以外的一般医疗机构其他科室工作人员。
10.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所有发热病人和其他无发热、不明原因肺炎和严重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的住院病人、所有新收治病人及其陪护人员进行新冠肺炎核酸检测。不具备核酸检测能力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以对上述人员进行抗原检测。
三。不断加强重点场所管理
11.各类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扫“场所码”、测体温、查健康码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可根据场所实际情况,控制人员密度,设置“一米线”,避免人员聚集。
12.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设发热门诊等。一旦发现有发热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的患者,应立即进行抗原检测或核酸采样,并及时指导发热门诊进行治疗。
13.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精神病医院、培训机构等重点机构人员。、以及监管场所、生产车间、建筑工地等人员密集场所。·应做好相关人员的监测症状正常化。扫“场所码”,量体温,查卫生码,访客登记。只有普通游客才能进入。
四。切实履行防控责任
14.广大市民应继续保持勤洗手、戴口罩、定时通风、筷子制度、一米线、咳嗽礼仪、清洁消毒等良好卫生习惯。除非必要,不要去中高风险区。
15.广大市民应继续加强个人健康监测,如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腹泻等。,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途中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实告知所在社区(村)自己近期的逗留和接触史。
16.居家隔离的医学观察人员单独居住或住单间。如确需与他人同住,在家医学观察期间,本人和同住人不得外出,并拒绝一切探视。因就医等特殊情况需要外出的,经当地社区管理人员批准后,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实行专人、专车闭环管理。
7.在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出门。如因就医等特殊情况必须外出,应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18.在新冠肺炎,公众,尤其是60岁及以上的老人,应积极完成疫苗接种。
19.广大公众进入公共场所,应配合扫描“场所编码”、测量体温、核对卫生编码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20.坚决防止防控措施简单化、一刀切,广大市民可通过电话、邮件(电话:83883362,邮箱:nczhb_ccjm@163.com)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反映防控政策“层层加码”的问题。
本通知自今日(2022年7月1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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