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随迁子女入学需要什么材料?
成都市随迁子女有申请积分和不申请积分两种方式。我们来看看相应的加工条件和材料:
(一)积分申请
自申请当年5月1日起12个月内,申请人得分达到15分及以上(其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稳定职业指数”得分不低于10分;“居住指导指标”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并在本辖区连续居住,得分不低于5分)。未入户的居住证持有人,其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由居住证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二)未能申请积分
未办理居住证积分的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和跨本市行政区域居住、工作的人员,其随迁子女在居住证办理地(场所)接受义务教育的,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有效期内的四川省居民身份证和居住证(本市户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与区内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在区内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税相关证明);
3.自申请年度5月1日起已满12个月,在本区(市)县连续居住满1年(如申请人的房屋租赁登记证明、房产证等。);
4.自申请当年5月1日起已满12个月,连续缴纳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满1年,申请入学当月处于连续缴费状态。
符合上述条件的,由居住证持有人或者跨行政区域的本市户口居住证(地)所在地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招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