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南县关于调整来(回)穗人员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
一、来(回)穗人员分类管理
(1)大量人口是从没有疫情的县(市、区、旗)来(回)的。
查云南健康码,通信旅行卡,测温,没有异常就可以正常通过了。
(二)从已发生疫情的县(市、区、旗)来(回)的人,省内外进出省外待隔离的人,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隔离无症状感染者。来(回)必须提前向社区、村委会报告,各乡(镇)要提前做好接收准备。
(3)涉及疫情风险人员来(回)境管理措施
1.对入境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护”的管理措施。在家健康监测期间,不要外出。如需外出就医等特殊情况,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在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7天以及居家健康监测的第3天进行核酸检测。
2.对在高风险区居住过7天的人员,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在集中隔离的第1、2、3、5、7天进行核酸检测,管理期限从离开风险区开始计算。
3.对已在中度危险区居住7天以内的,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4、7天进行核酸检测。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期限从离开风险区域开始。
4.7天内,居住在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其他低风险区的人员,在3天内完成两次核酸检测(两次核酸检测间隔不少于24小时),并做好健康检测。
5.对密切接触者,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的管理措施。家庭健康监测期间不要外出。外出就医等特殊情况需要个人防护的,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在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7天以及居家健康监测的第3天进行核酸检测。当出现大规模疫情且集中隔离点资源不足时,可采取“5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5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管理措施。
6.对紧密结合者,应进行7天的居家医学观察,每日监测体温和症状,第1、4、7天分别进行核酸检测。
7.为治愈出院(舱)人员,实施7天居家健康监护。
8.对出院(舱)后核酸检测阳性者,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方案(第9版)》执行隔离控制措施。
9.对于高危岗位的员工,离职后进行7天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分别在第1、4、7天进行核酸检测。
10.接触阳性文章和高频率接触同批次文章的从业人员,在家监测7天。
11.对已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0天的人员或其他涉及疫情风险的人员,可依据《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方案(第9版)》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四)三个边境县进入广州的人
从州界三县进入广州的人员,必须在48小时内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身份证、云南健康码、通信行程单、体温测量,无异常方可通过;属于边境三县划定的促进和控制区的人员外出时,必须增加当地有关部门签发的旅行证件。
上述要求自6月30日零时起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和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的控制要求和核酸检测频率按照《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方案(第9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