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居民月用电量分为三档:
1.第一档为230度及以内,维持现行电价标准;
2.第二档为231-400度,在第一档电价基础上每度加价0.05元;
3.三档是高于400度的部分。在第一档电价基础上,每度加价0.3元。
注意:
户籍人口超过5人(含5人)的用户,阶梯电价基数每月提高100度。
南京阶梯电价的实施范围,是对城乡居民实行“一户一表”。居民原则上以居住地为单位,一个房产证对应的居住地为一个“户”。没有房产证的,以供电企业为居民安装的电表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