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灵活就业人员在外地生育分娩的报销待遇是什么
[问题]
武汉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在外地生育的医疗待遇标准是怎样的?
[答案]
参保人员因个人原因需在外地生育的,按《武汉市职工生育和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支付标准》执行。生育医疗费用符合规定且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费用结算;超过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结算。
门诊产前检查费用限额标准为700元,其中首次产前检查费用限额为185元。
生育医疗费定额标准为:
分娩:三级医院2500元,二级医院2200元,一级医院2000元;
助产:三级医院2800元,二级医院2400元,一级医院2100元;
剖宫产:三级医院3900元,二级医院3100元,一级医院2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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