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州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指引
各缴存单位要按照《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22年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做好2022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调整工作,调整完成后及时办理汇缴。
一、办理时间和方式
2022年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业务办理时间为2022年7月1日至11月30日,主要通过网上自助办理。有需求的单位也可以预约到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承办网点办理。
二。处理程序
(1)网上自助办理(已开通网上业务):填写住房公积金年缴存额调整批量单据(见附件)→登录网上服务大厅办理。
(二)银行网点办理:填写住房公积金年缴存额调整批量档案→打印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并提供电子文档→在中心网站或微信微信官方账号预约→按照预约的银行网点和时间段现场取号。
注:1。单位经办人变更的,应先办理变更手续,再办理年度存款调整业务。
2.人力资源市场中介机构先申请多比例,再申请年度保证金调整。
三。具体要求
(一)存款基数
1.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2021年职工月平均工资。工资计算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构成的规定》(统发〔1990〕1号)执行。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目前为2300元),且不高于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21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36072元。
2.2022年1月1日(含)以后,新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起缴纳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为职工第二个月工资总额。2022年1月1日(含)以后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当月起缴纳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为职工调入当月工资总额。
3.职工缴存基数等于本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经职工同意可以免缴。
(二)保证金的比例
1.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低于5%,不高于12%。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此区间内自主确定具体缴存比例(取整值)。
2.同一存款年度同一单位原则上只能选择一个单位存款比例,个人存款比例应等于或高于单位存款比例。
3.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可向公积金中心申请降低缴存比例(低于5%)或按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缓缴。
(3)每月存款金额
1.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缴存基数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本单位职工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数额为缴存基数乘以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个人缴纳和职工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2.2022年缴存年度,职工月缴存额要一致。如因保证金调整而有变动,单位应及时补足或退还。
(4)调整要求
1.各缴费单位应于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办理年度缴费调整手续(2022年7月及以后开立单位账户除外)。未及时完成调整的,应当继续按月按时缴纳住房公积金。因单位未连续缴存而影响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由单位承担责任。
2.2022年12月1日(含)以后,尚未进行年度存款调整的单位,必须先进行年度存款调整,再进行汇缴。办理年度存款调整时,必须提交书面申请和调整材料。预约后到我中心广州铁路分中心或各办事处、管理部办理。
3.缴费单位已办理年度保证金调整,但因业务失误等原因需要更正错误的,须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到广州铁路分中心或我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预约办理。
4.缴存基数、缴存比例、职工个人缴存部分免征额一经确定,原则上在一个缴存年度内不得变更。缴存单位应当严格执行缴存基数和比例的上下限,不得通过违规缴存方式超限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5.缴存单位在核定本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比例和数额时,应当明确告知职工本人,接受职工的监督,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其他事项
(一)职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自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纳的、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汇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二)职工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未再就业的,可按《广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管理办法》的规定,以个人名义开立缴存账户,继续按月缴存。与原单位名下个人账户存款没有中断联系的,视为连续存款。因职工未及时缴存而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的,由职工承担责任。
(3)职工同一时间只能在一个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在两个及以上城市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缴存的,应当保留其中一个账户,其他账户封存。符合条件后,他们可以通过全国转移接续平台撤销账户支取或转移账户。
(四)已领取养老金的职工,单位在领取养老金当月为其办理封存住房公积金账户手续,不得继续为其发放,并及时通知职工办理退休提取。
附件:住房公积金年缴存额调整批量文件及填写说明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6月17日
中心网址:http://gjj.gz.gov.cn/
服务热线:12345
注:档案表格可通过中心网站下载或扫描以下二维码获取。
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额调整批量文件填制说明
1.电子文件格式已设定。填写时请不要改变单元格格式;
2.根据电子档案中“样表”的填写表格,在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调整批量档案中录入职工缴存调整数据;
3.在填写“姓名”项时,请根据员工的存款信息,保持二者一一对应;
4.“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和“缴存基数”单位为元,可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缴存基数不低于2300不高于36072;
5.“存款比例”不低于5且不高于12,为整数,无%;人力资源市场中介机构根据核定的保证金比例范围选择填写;
6.“单位和个人存款额”两项以元为单位,四舍五入为整数,可通过函数计算:存款额=四舍五入(存款基数×存款比例/100,0);
7.只有存款状态的员工需要调整,封存状态的员工不需要调整;
8.“调整后的月缴费(总额)”项等于全体职工“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两项之和;
9.“开年”请填写上一汇款年度的次月;
10.真实完整地填写批次文件中列出的内容。信息登记不准确、不完整的单位将无法正常办理调剂缴存业务;
1.缴存单位应提前做好职工缴存基数的核定工作。已开通网上业务的单位可直接登录网上服务大厅下载存款数据。我中心不再提供通过前台系统导出数据服务的接口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