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进入浙江省防疫最新规定

丰硕的近义词2022-08-21  13

2022从外地入境人员来浙江防疫规定

浙江省外来人员免疫条例

省外口岸入境且目的地为我省的人员:在首次入境地实施健康管理措施满14天的人员,入境浙江后无需控制;14天以下,进入浙江后,按照现行闭环运输要求运送至目的地,完成“7+7”健康管理措施。

注:从上海口岸入境,目的地为我省的人员,在上海集中隔离三天后,转往嘉兴继续集中隔离四天。期满后,由目的地区、市政府负责统筹,闭环转往省内目的地,进行为期七天的居家健康观察。

以上内容来自浙江省人民政府2022年6月22日发布的《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重点人员进行科学精准健康管理的通知》。※

扩展信息

集中医学观察人员的“健康码”赋予红色代码,单间居住在指定的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尽量避免与他人直接接触。接收和释放隔离需要运输时,应规范实施个人防护措施,人员之间的距离应大于1米。避免严格交叉感染的发生。

14岁以下儿童、孕产妇、患有严重基础疾病、半自理且无自理能力的人群等。、不适宜独居的,经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评估后,可按《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特定人员管理指导意见》(省疫情防治办〔2020〕72号)执行;特殊情况下,经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人员(或其法定监护人)申请,当地疫情防控部门同意,可实施居家医学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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