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酒驾怎么处理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1.教师也是普通公民,违反犯罪没有特殊待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2.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受到处罚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3、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其进行约束直至其清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4.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五千元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5.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约束直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操作机动车。
6.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