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自贸区长沙片区人才创新创业动态支持实施办法(试行)
湖南自贸试验区出台了24条落实人才政策的配套措施,包括落户、免费住房、住房租金补贴等方面。以下是《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人才创新创业动态支持实施办法(试行)》的主要内容。
由市工信局下发,各区块所在区县、园区具体组织实施,主要支持人才在长沙地区创办企业,转化长沙地区企业成果。
(1)对于人才创办企业,明确自企业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三年内,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1000万元、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2021年3月29日后必须登记注册), 奖励金额按企业当年缴纳的增值税和县区、园区企业所得税留成部分全额计算,最高分别不超过20万元、40万元、800元。
(2)长沙企业人才成果转化,自人才携核心成果加入企业转化(核心成果转化须在2021年3月29日后政策适用范围内进行,并须与企业签订三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三年内,该成果年营业收入首次增长1000万元、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根据企业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同比增量,在区县和园区全额计算奖励金额,最高分别不超过20万元、40万元、80万元和300万元。申报时间为每年7月,集中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