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直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指南(条件+材料)
陕西省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指南(条件+材料)
一、处理范围
在省中心办理的贷款;借款人在贷款发放后六个月内要求提前偿还全部或部分贷款。
二。处理材料
公积金合同及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三。处理过程
职工应持本人身份证、借款合同、还款卡到受托银行预约提前还款,并存入相应资金。系统会在约定日期自动扣除提前还款金额;之前已结清所有账目的借款人,可在扣款完成后到受托银行打印“结清通知书”。
四。搬运地点
各受托银行点击此处查看。
五、联系方式(区号029)
87334233、87332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