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用银行贷款买房提取公积金材料
职工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时,可先办理首付款一次性提取手续,再办理贷款分期偿还的提取手续。
(a)首次提取时提供以下信息
1.购房人身份信息:身份证、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购房人无住房公积金账户不得提供);
2.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应提供配偶身份证、配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和夫妻关系证明;
3.购房信息,同“自有住房全款”提取的购房信息;
4.个人住房贷款信息: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贷款还款凭证、借款人签署的允许管理部门查询其信用信息的授权书;
5.职工与他人共同借款的,还应当按照共同借款人关系提供以下资料:与配偶共同借款的,应当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如与未成年子女共同借款,提供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借款人与上述非家庭成员共同借款的,应提供其他借款人签署的放弃和提取共同购买住房公积金声明。
(二)首次提取后,提取人(借款人或配偶)再次提取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身份证;
2.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3.贷款还款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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