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直公积金职工冲还贷签约指南(终止)
陕西省公积金职工合同还贷指南(终止)
一、处理范围
员工存款
二。处理条件
贷款在省中心发放,借款人及配偶一方或双方在省中心缴存公积金的,可办理还贷合同业务。已签订还贷业务的借款人及配偶可申请终止还贷业务。
三。处理材料
1.签订还款合同:
(1)签约借款人账户: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2)签约借款人的配偶户口:配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
(3)还款委托协议(一式两份)。
2.贷款偿还的终止:
(1)借款人账户还款合同终止: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2)终止借款人配偶户口签约:配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
(3)终止还款协议(一式两份)。
四。处理过程
提供个人信息→中心或受托银行受理→中心签约或解约→出具回执。
五.处理地点
1.签订还款合同:
(1)发放贷款:省中心四楼综合营业厅;
(2)尚未发放的贷款(受理审批期):受托银行营业网点。
2.终止还贷:省中心四楼综合服务大厅。
六。处理时限
1.省中心办理:马上办完。
2.受委托银行经办:贷款发放日后第二天结清。
七。联系信息(区号029)
87313669、87314946、87349015、87347225
八。注释
1.签约或终止还贷业务时,借款人或配偶(签约账户存款人)应在场确认并签字。如果不能到场,需要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
2.在签订还贷业务时,必须先签订借款人的公积金账户,再签订配偶的公积金账户。
3.借款人配偶未在省中心业务系统登记或登记不一致的,不予办理还贷合同。
4.公积金账户被封存或账户余额不足三个月缴存额的,不予办理还贷合同。
5.已经办理还贷业务的借款人或配偶,不能再申请部分提取公积金。
6.申请终止还贷业务的,当年(自然年)不能再次申请还贷合同。
7.缴存职工应时刻关注签约公积金账户可抵扣余额和还款账户余额的变化。当公积金账户余额等于三个月缴存额时,中心业务系统会自动停止冲抵。当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公积金账户扣款额度不足时,应及时补充还款账户余额,确保还款日能够正常扣款,防止逾期。
8.“还贷”业务只是通过正常的每月还款来抵消。借款人部分或全部提前还款的,不能从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抵扣。
九。附件
委托还款协议。文件
贷款偿还终止协议。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