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纳税人办理车辆购置税的时限是多久?
纳税人办理车辆购置税的时限为:
(一)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自用的,应当自购买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
(二)进口应税车辆自用的,应当自进口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
(三)自产、捐赠、奖励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的自用应税车辆,自取得之日起60日内申报缴纳。
(四)免税车辆免税条件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消失的,纳税人应当自免税条件消失之日起6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重新申报纳税。
免税、减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不再属于免税、减税范围的,纳税人应当在办理车辆转移登记或者变更登记前缴纳车辆购置税。以首次办理纳税申报时的应税价值中免税或减免税车辆的应税价值为基础,每满一年减征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