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女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将婚姻状况变更为“已婚”。
2.持男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落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部分地区需提供计生办《婚育证明》)。
3.审核通过后,持《居住证》到女方户籍派出所开具《居住证》。
4.持男方户口簿和女方户口迁移证,到男方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