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自建房报建流程

aabc式的四字词语2022-08-21  10

东莞自建房报建审批时间

自建房审批时间

(一)初审审批需25个工作日(村内10个工作日(含公示),镇街15个工作日);

(二)建设审批共5个工作日;

(3)受理和备案10个工作日。

1.在初步审批阶段,申请人应根据宅基地红线图设计农村建房方案。申请联户建房的,申请人应当向镇街自然资源和房产登记部门申请宅基地宗地合并,确定权益分配。每套联户住房的规模不得超过3户。

然后,申请人登录农房建设审批管理系统(广东政务网-东莞-其他专项服务)上传信息,提交建房申请。经审核后,由镇政府出具《农房建设审批函》,审批结果以短信形式通知本村及申请人,并在当地镇街政府网上公布。对经核实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存在的问题。

申请人可凭农村住房建设批准书向供水、供电部门申请安装临时水电设施。

2.申请施工时,申请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施工图,并与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签订施工合同。施工企业要完善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措施,包括配备技术人员、购买工伤保险和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配备安全防护用品等。然后向解珍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受理窗口提交申请。

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收到申请后,应当出具受理回执。对符合条件的,发放施工现场公示牌,注明农房项目基本情况并贴上二维码进行信息核实,交由申请人悬挂在施工现场;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所有缺失信息和问题。

3.农房工程竣工后,申请人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并形成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申请人向解珍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受理窗口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申请验收备案。街道受理窗口出具受理回执。建设情况与审批内容一致的,应当向申请人出具《农村房屋验收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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