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小微企业社保补贴申请材料
社会保险补贴,一次性奖励按季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小微企业可在季度第一个月的前五个工作日内向注册地所在区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原件及复印件;申请补贴的用人单位承诺书;
2.《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和《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奖励申请表》;
3.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和一次性奖励的小微企业名册;
4.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补贴申报期间用人单位工资支付凭证(工资表)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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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为劳务派遣企业的,还需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派遣协议和南京市劳务派遣企业派遣人员名册。
小微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和一次性奖励在从业人员招用后2年内申请;一次性奖励在劳动合同履行满一年后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