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有几种责任

三防布2022-08-21  12

哪些情况下的车祸负全部责任

车祸发生后,需要进行责任认定。有些车祸是由一方负全责造成的。事故发生后,很多人对责任很好奇,不知道怎么负全责。那么,什么情况下车祸会负全责呢?边肖告诉我们要看实际情况。

1.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化、证据灭失,且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核实交通事故事实的;

2.当事人故意毁灭、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3.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驾驶车辆的当事人闯红灯继续通行的;

4.当事人驾驶机动车穿越禁止穿越的道路中心线或者与隔离设施道路上的其他车辆、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

5.当事人驾驶机动车驶入非机动车道或者非机动车通行范围,与同方向行驶的非机动车发生碰撞的;

6.当事人驾驶车辆在人行道或者行人通行范围内撞到行人的;

7.当事人驾驶车辆与在人行横道内依法通行的行人发生碰撞的;

8.当事人驾驶车辆未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9.当事人驾驶的车辆装载物洒落、散落,造成交通事故的;

10.当事人驾驶机动车倒车时,与车后其他车辆、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

11.当事人驾驶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内逆行,与向前行驶的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12.在非机动车道驾驶非机动车的当事人超过同方向行驶的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交通肇事罪刑事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明确了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构成交通肇事罪:

(一)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

(一)造成一人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伤,承担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同等事故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力赔偿30万元以上的。

(四)交通事故造成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饮酒、吸毒后驾驶机动车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部件失灵的机动车;

4、明知是无号牌或者报废的机动车,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行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事故现场。

(二)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一)造成二人以上死亡或者五人以上重伤,并对事故负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六人以上,负同等事故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法赔偿60万元以上的。

(3)交通事故发生后,单位负责人、机动车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客教唆行为人逃逸,致使受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4)“交通事故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逸的行为。

“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交通事故发生后,行为人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逸,导致受害人因得不到帮助而死亡的情形。

如果不知道车祸全责方是否应该为自己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可以来找律师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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