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公租房网上申请

韦伯定律2022-08-21  9

东莞本市户籍家庭公租房年审指南

根据《东莞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东府〔2016〕110号)和《东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东府〔2019〕37号)的政策规定,采取实物配租、租赁补贴、租金核减等方式实行合同管理,保障对象应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主动到园区、镇(街道)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备案。如实申报人口、户籍、婚姻、收入、财产和住房等情况。,由园区、镇(街道)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并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经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续保,并签订合同。有关事项如下:

一、申请条件及所需材料

本市户籍年审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具有本市户籍(申请人未成年子女可作为共同申请人成员在本市居住或居住);

2.家庭人均月收入为本市最低生活保障线的4倍(即4240元)以下;

3.家庭人均资产在本市年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的20倍(即25.44万元)以下;

4.无自有住房,或自有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8平方米;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未租住公租房、未领取租赁补贴、未享受经济适用房、人才房、房屋修缮等优惠政策。

本市户籍家庭材料

(一)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或离婚证、丧偶需提供相关证明)和计划生育住房保障证明;

(二)住房保障家庭收入申报表及相关收入材料;

(三)住房保障家庭资产申报表及相关家庭资产材料;

(4)申请住房保障的家庭自有房产(土地)申报表,房产权属相关材料(如不动产登记证、房产证、土地证等。);

(五)因就学、服兵役迁出本市户籍的,提供原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的证明;

(6)申请人子女未满18周岁,户籍不在本市但在本市居住生活的,提供与申请人共同居住生活的相关证明;

(七)中重度残疾(一、二、三级)家庭需提交残疾证;

(八)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须提交经申请人签字确认的复印件,并核对原件。低保家庭提供《广东省城乡村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保障证》,可免交本条第(二)、(三)项规定的资料。

所需材料说明:

(1)收入信息描述:

1.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需要提交工资银行流水。其他特殊情况,可提供单位出具的工资发放指令代替工资发放银行流水(内容应包括基本工作情况、每月工资发放金额、工资发放方式等。);

2、灵活就业人员,需提交个人收入情况表(内容应包括基本工作情况和月收入等。);

3.申报无就业的,按我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计算收入;

4、退休人员,需提交养老保险待遇明细;

5、因生育、重疾、残疾(包括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肢体残疾一级或二级)实际失业的,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收入;

6.在校学生能提供学生证(全日制)的可视为无收入。

注:除第4、5、6类人员外,上述人员均需提交个人所得税完税清单。

(2)家庭资产材料说明:

1.有车辆的,需提交购车发票或车辆评估报告;

2.如果已经购买保险,需要提交保险合同;

3.如果您购买了基金或股票,您需要提交反映您的头寸市值信息的文件。

4.离婚的,应提交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

(3)房屋材料说明:

1.多子女且未共同申请的人员,还应提供村(居)委会出具的住房情况说明(包括子女人数、姓名、自有住房等。);

2.已婚子女及其父母共同申请的,提供村(居)委会出具的共同居住证明;

3.自有房产属于危房的,应提交综合改造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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