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账户管理与转移
成都市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账户管理
如果存款人进入组织单位存款,需要通过网上渠道进行账户封存。封存账户内资金的计息、存款补贴、贷款额度计算等权益按规定予以保留。
存款人账户已被封存,需要恢复的,应当符合灵活就业人员存款规定,通过网上渠道办理解封手续。
成都市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账户转移
灵活就业人员保证金账户和组织单位保证金账户中的存储余额不相互转移,按照相应的规则进行使用和管理。
将成都公积金中心原个人自愿缴存账户余额转入灵活就业人员缴存账户的,应通过网上渠道办理转移手续。计算贷款额度的资金存储时间从个人自愿缴存之日起连续计算,计算缴存补贴的资金存储时间从转入个人灵活就业人员缴存账户之日起计算。转移后,原个人自愿缴存账户注销,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协议终止。
缴存人将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住房公积金余额转入灵活就业人员缴存账户的,自转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计算贷款额度和缴存补贴的时间。
缴存人通过网上渠道发起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成都公积金中心通过住房公积金全国转出平台将申请信息传输至转出地公积金中心,由转出地公积金中心办理转移手续。
缴存人申请将住房公积金余额转出成都公积金中心的,需要通过网上渠道进行封存。缴存人通过住房公积金全国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在转入地公积金中心发起转移申请,经成都公积金中心同意的,办理资金转移手续。
缴存人已在成都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贷款未结清,或缴存账户或账户余额被依法冻结的,不能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