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一样吗
失业保险金和失业救济金一样吗?
不一样!失业补贴是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的重要措施。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以下失业人员可申请失业救济:
(一)南宁市领取失业保险金后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2)在南宁市参加失业保险但不具备领取失业保险金资格的失业人员。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从申请当月起按月领取失业救济金,发放时间最长不超过6个月。
失业补贴标准为:参加失业保险未满5年的,每月领取300元;参加失业保险5年以上(含5年)的,每月领取400元。
比如小张,之前在南宁一家企业工作,5月份辞职。参加失业保险5年以上。如果小张这个月申请失业金,最多可以领取6个月400元= 2400元(6-9月失业金差额由社保机构一次性补发)。
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
按照南宁市最低工资标准的 90% [/S2/]缴纳,累计缴费时间在15年以上。在南宁市最低工资标准90%的基础上,每超过1年增加1个百分点的缴费,但最高缴费标准应低于南宁市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