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个人账户封存满半年公积金提取指南
相关政策
与职工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且账户封存半年,夫妻双方不承担公积金(组合)贷款债务,或者夫妻双方有公积金(组合)贷款债务但当期账户余额小于最近一次月还款额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可选办理方式:柜台办理和电子渠道办理。
柜台处理
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到本市任一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核提取。
温馨提示:员工账户状态非“解除劳动关系封存”的,还应提供员工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其他的还需要提供经办人的身份证。
电子渠道处理
处理条件
①电子公积金已签约。
②因终止劳动关系而封存公积金账户。
③解除劳动关系封存半年的,根据职工公积金账户的缴存情况和缴费日期,停止缴费六个月。
④职工或配偶有未偿还公积金(组合)贷款债务的,账户余额应小于当期公积金(组合)贷款的最新还款额。
1、“天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办理步骤
登录天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微信官方账号——我要提取——个人账户已封半年,提取,查询确认提取金额——获取验证码——输入验证码和业务密码——确认——受理成功。
2。“天津公积金”APP办理步骤
登录天津公积金APP-提取-个人账户封存半年后提取-显示提取明细-核对-获取验证码-输入验证码和业务处理密码-确认提取成功。
3。办理官网的程序:www.zfgjj.cn。
登录天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个人网点-提取-半年后提取个人账户-查询提取明细-获取验证码-输入验证码和业务密码-确认提取-接受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