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灵活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
成都市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贷款申请人住房贷款月还款额不得高于家庭月收入的50%。
(一)住房贷款月还款额是指个人征信系统显示的住房贷款月还款额与申请的当期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之和。
(二)灵活就业缴存人月收入根据收入流向、完税凭证、个人社会保险参保人缴费基数等综合认定。
贷款申请人已逾期
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贷款申请人有下列逾期情形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应相应提高。同时还有几个逾期的情况,按最严重的情况。
(1)近两年内连续逾期3-5期,最低首付款比例提高30%;
(二)近两年内累计逾期6-7次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提高10%;
(3)近两年逾期8-9次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提高20%;
(四)近两年内累计逾期10-11次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提高30%;
(五)近五年内连续三期逾期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提高10%;
(6)近5年内连续逾期4-5期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相应提高20%;
(七)近五年内连续逾期6期以上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提高30%;
(八)近五年内累计逾期9-11次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提高10%;
(九)近五年内累计逾期12-17次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提高20%;
(十)近五年内累计逾期18次以上(含)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提高30%。
贷款申请人的信用状况
根据个人征信系统和公积金贷款信息系统的查询结果,结合具体逾期时间、逾期金额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
因信用卡年费、挂失费等产生的逾期记录。,能提供商业银行出具的说明或流水明细,经鉴定后不计入逾期鉴定。其他情形产生的逾期记录,不以商业银行出具的非恶意逾期证明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