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低收入人口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资助比例及标准
湖北医保扶贫政策优化调整(2022年1月1日实施)
●对贫困人口给予全额补贴;
●2022年,对低保对象按照320元/人/年给予全额补助,过渡期内逐步转为不低于个人缴费标准的90%的定额补助;
●对过渡期返贫人员给予50%的定额补助。
●纳入相关部门监测范围的不稳定脱贫人口、易致贫边缘人口等贫困人口,享受定额补贴政策。定额补贴时限和补贴标准由各市(州)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确定。
●未纳入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稳定贫困人口,实行财政补助和保险逐步清退政策。2022年、2023年、2024年分别给予不低于2021年当地个人缴费补贴标准80%、50%、30%的资助。2025年,他们将不再享受财政援助和保险政策。
其他优化
提高保障重疾保险的能力
在全面落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普惠性待遇政策的基础上,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人员实行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取消封顶线的倾斜性保障政策。
降低看病成本
农村低收入居民在本县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不需要缴纳住院押金。医保部门要做好国家组织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医保协议管理工作。卫生健康部门要督促指导医疗机构加强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优先选择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内的诊疗技术和药品、耗材,严格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