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

diy蛋糕店2022-08-21  15

南宁失业补助金申领对象

申请对象和时间:

从现在起到12月31日,下列失业人员可以申请失业救济:

(一)领取失业保险金后仍未就业的南宁市失业人员。

(2)在南宁市参加失业保险但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

失业救济金的中止:

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发失业救济金:

(一)领取失业救济金期满。

(二)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的。

(3)死亡、征兵或移民。

(四)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五)被判处有期徒刑执行的。

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从申请当月起按月领取失业救济金,发放时间最长不超过6个月。

失业补贴标准为:参加失业保险未满5年的,每月领取300元;参加失业保险5年以上(含5年)的,每月领取400元。

比如小张,之前在南宁一家企业工作,5月份辞职。参加失业保险5年以上。如果小张这个月申请失业金,最多可以领取6个月400元= 2400元(6-9月失业金差额由社保机构一次性补发)。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uke.outofmemory.cn/read/1275865.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