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提取公积金政策解读
关于城市老旧小区改造安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通知的背景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市老旧小区改造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和《陕西省住建厅关于全面做好2021年住房公积金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山简发〔2021〕55号),为进一步支持我省城市老旧小区改造 并解决城市旧社区改造中职工安装电梯资金支付难的问题,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如下
二。通知的主要内容
(一)提取条件和对象
符合我省城市旧社区改造相关规定,在我省各市城市旧社区改造项目名单中,已在有产权的自住住房内安装电梯的缴存职工及其配偶可申请退出。
(二)提取期限
我省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相关文件发布后,已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自个人缴纳分摊费用之日起5年内,可申请办理提取手续。每个缴存职工只能申请一次通过安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
(3)提取金额
夫妻双方提取的总额不得超过安装电梯实际发生的费用,个人账户保留不少于三个月的存款额。
(四)申请材料
1.收回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产权人配偶申请退出时,还需提供以下关系证明之一:结婚证、夫妻户口簿、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2.商品房需要提供不动产权证书。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应提供已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公有住房需要提供不动产权证书或公有住房买卖合同(协议)。未取得房屋不动产权证书或公有住房买卖合同(协议)的,应提供房改部门的批准文件(不能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出售单位公章)和房改部门批准的楼房户数价格表(不能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出售单位公章)。
3.我省各市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并加盖项目实施单位公章的城市老旧小区电梯改造安装相关批准文件复印件。
4.个人实际支付分摊费用的发票或收据。
(五)注意事项
1.已申请陕西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应优先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在贷款还清前不接受安装电梯提取公积金。
2.申请取款时,您必须持有以下银行的一级借记卡:
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浙商银行、长安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