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需要提交什么资料?
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的材料
(1)身份证和居住证;
(二)劳动合同,申请人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的,可提交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在本市的纳税证明代替劳动合同;申请人属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用人单位可以出具工作证明,不出具劳动合同;
(3)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对账单及缴费明细;
(4)结婚证、配偶身份证(已婚人员提供);
(5)配偶原籍为东莞的,提供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住房保障家庭拥有房产(土地)申报表》。
上述材料为作为凭证提交的原始凭证;提交证书、凭证或合同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所需材料说明:
1.劳动合同中的用人单位名称必须与社保部门登记的缴费单位名称一致;
2.申请时,用人单位正在本市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3.申请时,住房公积金缴存状况必须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