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新就业职工申请公租房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新入职员工申请公租房所需材料:
(一)身份证,本市户籍申请人需提供户口簿,非本市户籍申请人需提供居住证;
(2)毕业证;
(3)对于劳动合同,申请人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的,可以提交关联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的纳税证明,代替劳动合同;申请人属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用人单位可以出具工作证明,不出具劳动合同;
(4)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对账单及缴费明细;
(5)结婚证及配偶身份证(仅限已婚人员);
(六)申请人及其配偶原籍为东莞的,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住房保障家庭拥有房产(土地)申报表》。
上述材料为作为凭证提交的原始凭证;提交证书、凭证或合同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所需材料说明:
1.劳动合同中的用人单位名称必须与社保部门登记的缴费单位名称一致;
2.申请时,用人单位正在本市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3.申请时,住房公积金缴存状况必须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