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沪籍人员在上海申领身份证需要什么材料
回答:长三角地区首次申请居民身份证“跨省”[S2/]需要提交户口簿和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证明材料之一。
注:只有江浙沪皖户籍首次办理居民身份证的人可以在上海办理此项业务。持户籍来上海的外省市人员暂不接收。
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
在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可以证明连续在读的材料等。;
居住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提示: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陪同申请人到受理点提出申请,提交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审核(未登记与申请人的亲属关系的,提交申请人的出生医学证明等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申请人的户口簿和合法稳定的就学、居住证明材料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