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公积金在天津贷款办理材料(附下载入口)
1.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2.实缴单位出具的外派工作证明(借款人下载打印后交回单位填写盖章)。
3.员工工作地在本市的产权证或备案的租房合同及发票。(产权人或承租人应为认可单位)
4.员工的本市居住证,半年前申请的,应该是半年前发放的。本市户籍员工,提供户口簿。
5.贷款银行和担保公司要求的其他材料。
6.其他贷款申请材料同本市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
同时,如果使用配偶的额度,且配偶也在异地为员工缴费的,配偶还必须提供异地缴费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