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工资。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照应付工资计算。
2.单位无正当理由单方面辞退的,需要按照上述标准支付双倍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