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新就业职工申请保障房所需条件
东莞市新就业职工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1.申请人在本市用人单位工作,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本市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2.新工作不满5年(以全日制学历毕业后当月起计算);
3.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
4.申请人及其配偶未租住公租房、未领取租赁补贴、未享受经济适用房、人才房、房屋修缮等优惠政策。
5.非本市户籍的报考人员还须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保障标准计算方法
实物租金
租金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共同制定。
租金优惠(仅针对市政出租住房租户)
最高每年6000元,最长优惠期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