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职工遗属待遇领取单位处理流程
单元处理流程
单位申请在职参保人员遗属待遇时,须先通过“江苏人社网办事大厅-用人单位终止就业参保登记”办理终止就业参保手续。
在超额支付、拖欠、社会安全号码合并等情况下。,有必要先处理他们,以免影响申请治疗。
家属接受治疗流程
1.在职员工
在职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其所在单位或直系亲属在死者最后一次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含临时基本养老保险支付账户所在地)申请遗属待遇;
2.退休员工
纳入社会化管理服务的退休人员死亡,其直系亲属到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关系单位,由其经办机构申请遗属待遇。
注:参保人1992年1月(不含)前参加工作的,申请遗属待遇时必须提供人事档案,经核实后视同缴费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