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房子卖了户口怎么办
卖了房子没有其他户口怎么办?
在已售房产登记,且无其他房产可在本市登记的,可以申请“三投靠”(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等本市迁移;不具备“三避难”等城市迁移条件的,可以向当地公安局申请迁入指定的集体户。
集体户和家庭户都是东莞户口,但户口地址和户口管理单位不同。两人享受同样的福利待遇。二手房原所有人迁入指定集体户后,新生儿需要登记的,可以跟随父母办理出生登记,进入集体户;符合亲属投靠条件(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家庭成员名下在本市无房产。经管理单位同意,也可以将户口迁入集体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