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积金手机app办事指南汇总(提取+查询+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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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指南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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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处理指南:
公积金业务尽量“线上化”
成都公积金中心手机APP、单位网大厅、支付宝小程序、天府市民云等在线服务渠道提供7×24小时“不打烊”服务。可以在线办理住房公积金存取款等各项业务。请尽量选择“网上办”。
线下业务继续“预订”
成都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继续采取预约服务的形式。请提前一个工作日通过网上服务渠道预约。预约成功后,请按照预约时间段前往预约地点。到柜台办理业务时,必须出示健康码、扫描场所码,并配合体温检测。进入服务大厅后必须全程戴口罩。预订渠道和程序如下:
1。存款业务预约:
办公(已登录)-便捷服务-预约
公司网点大厅(未登录)-登录界面:公司业务-存款业务预约
2。提款和贷款业务预约:
APP——便捷服务——预约
微信小程序-便民服务-预约
微信官方账号-便民服务-预约
支付宝小程序-便民服务-预约
如需了解住房公积金政策,可通过成都公积金中心手机APP、单位网厅、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选择“智慧客服”咨询。“智能客服”的服务时间为7×24小时;也可以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028-12329。
什么情况下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
2.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
3.本市无房职工自己租房;
4.投资为本市行政区域内拥有所有权的既有房屋增设电梯;
5.本人或配偶、父母或子女患重大疾病;
6.遭遇突发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7.被纳入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二)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1.退休或退职;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国定居;
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未重新就业的;
5.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未继续异地缴存,账户被封存或托管满半年;
(三)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由职工的法定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的余额。
(4)国家、省、市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