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取公积金申请条件+申请材料
应用条件
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办理支取手续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一次性支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销户。或者职工配偶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无法办理销户手续。
申请材料
1.提取职工身份信息:职工身份证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2.其他材料: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天津市伤病托管人员劳动能力鉴定表。
处理方法
员工持所需资料向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当时进行相关业务审核,审核通过当天完成资金回笼。
(1)审核时限信息齐全,审核无误,然后办理。
②如果审核发现业务需要核实,一般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实,并告知员工是否批准支取的决定。
③职工因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核定时间为15个工作日。
付款方式
采取柜台提取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应当提供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除非另有规定,提款资金应按如下方式支付:
1.如果职工持有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提取的资金将转入职工联名卡储蓄账户。
2.职工未按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并持有住房公积金查询卡办理支取业务的,还应提供在建设银行开立的储蓄账户信息,将支取资金转入该账户。
3.柜台取款可以由本人办理,也可以由他人办理。